我回來跟盲爺說覺得有點悶,為什麼搖滾主耶穌的閱讀人數只有5,比平常死小孩西瓜為當主的人數還低很多,明明我自己現場看是感動得不得了,明明這件事是連結我過去與現在經驗很重要的一件事。
盲爺說: 「宗教與政治立場有點像,人們會盡量弄得 vague一點,不到確定要做啥(選立委或是塑形象)或是有益處時不會輕易表態。
而基督教在臺灣更是你一表態,等於一開始你就選擇得罪九成的人,台語再1/2,搖滾再1/2,等於1/36,以你平常每天的流量根本不會超過100人來看,5人算多的(這傢伙往往陳述事實起來毫不留情)。
更何況這9成的人可能覺得被置入性行銷。
說到置入性行銷,我想到我討厭的部落客業配,我酸民部落客利用粉絲的figure base假試用真拿好處吃香喝辣,偏偏有時腦波很弱時會下手買了陌生人推薦但令人後悔的東西,因為會follow我的通常是我的朋友,我不喜歡這樣賺朋友的commission.
盲爺說:「你哪有賺朋友的錢? 錢是廠商給你的。」
我:「可是我就是覺得哪裡不對。」
盲: 「如果黃瑽寧推薦的防蜹被套好用,而且因為他推薦還比較便宜,你會覺得黃醫生賺廠商錢讓你討厭嗎?」
我:「不會,因為他確實解決了我的問題。」
盲:「既然朋友跟你買與跟外面買是一樣的,或甚至比較便宜,那哪有賺朋友錢? 而且你朋友根本不知道。」
我:「是沒錯,但如果是我還是會退傭給朋友,這樣才是真的沒賺朋友的錢。」
盲:「你鬼打牆啊,就說是廠商給的錢,你朋友又沒被貴到。」(明明沒有這些煩惱硬在那聊起來)
盲:「如果你的p300黑三連星巧克力擺盤被廠商相中了,他因此而給你一台p300,你會收下來嗎? 你會因此而良心不安嗎?」
我:「.... (好難哦…不要再考驗我的良心底線了)」
過了一段時間後,我終於知道問題在哪。廠商對商品往往有一定的宣傳與行銷成本,找口碑與代言往往是必要而最佳的利器,如果我今天推薦朋友賺了錢,雖然我不是賺朋友的錢,但是我是間接把成本壂高的元兇,當然你也可以說沒有你的推薦助長銷量,根本以後不會有機會把單價壓低,但是問題是他買的就是高的那波啊!
於是盲爺總算了解我的concern. 畢竟每個人對commission 的理解與尺度有所不同。
同樣的道理,對於宗教與政治議題,得罪的其他九成的人,會不會人們覺得在觀讀過程被「業配」了?
是啊,沒錯,我是有意識地業配。
但是我既沒有把成本墼高,沒有賺朋友的錢,也沒有拿到什麼好處、吃喝到什麼香辣,更沒有因此在天堂占了個缺,就像以往我覺得p300好用一樣推,所以沒什麼問題。
p300的base 以80/20法則還有2成, sensitive issue makes it less, 只是重點在於要認清線已經拉起來了,自然母數就低,所以 沒什麼好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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