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班在廣播聽到國發所的某教授上電臺解釋所謂相對貧窮與絕對貧窮,並且推幸福指數。我想即使以我沒學過什麼專業經濟學也感覺得出來相對與絕對之間的差別。

但是他提到在大都會區,尤其是北高,如果一對夫婦的年收入100萬以上中產的夫婦,還是要被歸類到「絕對貧窮」。

一驚!我以為的絕對貧窮是影響到其基本維生能力才叫絕對貧窮,但是即使100萬以上的中產,竟然還是被歸類絕對貧窮,而且這還不包括週年慶時,眼巴巴看別人買鑽石、買包包這種比較之下的「相對貧窮」。

聽到其分析開銷之後,也忍不住點頭。

(這時我心裡浮現的剛好是週遭的科技薪跪)

要成家就要先有個小窩,房租/房貸:2萬-3萬/month

工作通常不能可是錢多離家近,開車/油錢/過路費:1萬/month

通常雙薪家庭是不可能開伙的,那外食加偶爾上餐館:1萬/month

總是要安排週末或是長假出遊:1萬/month

 小孩出生了,看大小要保姆、補習、才藝:2萬/month

這樣就8萬了,以上還不包括孝親與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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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也有都會區中產簡配版的人生

套房小窩,7000/month 

大眾運輸:4000/month

簡單開伙、絕不外食:5000/month

週末都在加班、不然放假在家看dvd:2000/month

絕不生小孩:0/month

父母剛好在南部,不用孝親,爛命一條,不用保險。

這樣就1.8萬,算2萬好了。

如果同樣是一年100萬的基準線,一對是一個月花8萬的人生,一對是一個月花2萬的人生,一年的差距是72萬,5年是360萬,簡配版的人生可能要拿來拆原來的債臺、買崇高的夢想、也可能是更奢華的物質,總之每個人選擇的全簡配餐人生的理由各有不同。

最近發現大娘們對另一半的理財方式幾乎很雷同,幾乎都是要到4萬塊(is this the maximum number?)處理家務,其他的就不管他,以要到4萬的前提,判斷其另一半的收入與表現:

 

 如果另一半是月收入20萬以上,4萬還真是九牛一毛,剩的打高爾夫、打牌、上酒館交際、釣魚、養小妹妹,應該措措有餘,嗯,他單人就破100萬了,擁有他的人不如擁有他的錢,那大娘您果然來上班是上身體健康的。

如果另一半是月收入10萬以上,中高階,打高爾夫、打牌、上酒館交際、釣魚,加上公司補貼的公關費應該還夠,但是要養小三就不太夠了。

如果另一半是月收入是6-10萬,交際費當然也會折扣減半,這時通常是中階主管,累得像狗,交際也不會太多,能作怪的空間也少。

還有有一種是走實報實銷,嚴格控管煙酒與雜支,雖然是做成本分析的也不用實行得這麼徹底吧!這實在很難判斷另一半到底是賺多少,願意繳械得這麼徹底,是男人怎麼吞得下這口氣。

其實4萬乍聽很多,但是放在新貴的8萬開銷,大娘還要拿出4萬自貼,好像也沒賺到哪去?

回來後我跟盲爺說,大娘們挖錢的底線時→這完全不是要試探他,新時代的女性要與另一半pk誰賺得多,而不是挖錢。

盲爺說:「對啊,你好可憐,我一毛都沒給你。」(偷笑)

也是,「以後要分產的時候,我想我們應該可以非常迅速確實。」(dea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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