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因為提早一個小時回來,最後到淡水看個夕陽是一定要的,這個被陸客票選為第十大必遊的臺灣景點(車上的廣播說的),怎麼可以錯過?
我:「為什麼淡水每家的商店賣的東西都一樣? 為什麼都不會與時俱進? 你真的覺得魚丸、阿給、鐵蛋、冰淇淋好吃嗎?」
盲:「那是因為你不是觀光客。」
我:「跟淡水的夕陽比起來,這些好像是俗艷的塑膠玩具首飾。」
沒想到這裡也拍了這個麼多照片,麻豆小瓜果然很殺底片。
自從看過真情部落格介紹一個腿斷了的舞者在這種「擬真人像街頭藝人中」得到釋放,我突然明白一個道理,在他們汗流浹背「不動」與「動」有機會與觀眾互動的表演下,有人是從從完美主義中得到釋放與滿足,而不是用人的眼光去判斷:「因為他們是聽障,必須靠這麼辛苦的表演維生。」
嗯…不過小瓜還是一樣會怕不買單
1Y4M當時在信義商圈華納威秀也有看到
做為一個麻豆,你的腿是嫌短了點、頭大了點(阿母你有什麼立場講我?) 詳見_NO1_1Y4M MIUMIU時裝秀
原來你有邊走路邊sedo頭髮的習慣,你真的長大了耶
邊吃零食邊喃喃自語地走著,映照在後面的是一家人的影子
拉開這一大片草坪顯得很親水
拍夕陽一定要拍的剪影照
太陽也要回家睡覺了,不過等不到它沉入海我們就回家吃飯了
二瓜落入老母手中就顯得很開心
原來這是盲爺眼中的我
我也試著來把二瓜舉高高吧…恩…感覺…很有負擔
最後一眼
每一刻都有不同的味道
最後跟大家SAY個GOOD BYE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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