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After dating with Brian&家君&read susan's blog。
To be which kind of girl?
以下是一個naïve 在2006年某月已死的人所說的話。
我是這樣看女生的,最主要是以表現出來的感覺,不代表本人確實是這種人。
這四種女生都很讚,人往往也是交錯這四種性格,地類慾望城市裡的四個要角,這四個順序也是大多數男生所prefer女生的順序(1→2→3→4),相反地女生反而是反過來地喜歡女生的類別(4→3→2→1)。
1.艷女:蔡依林 (莎曼莎)
2.氣質女:候佩岑、林志玲 (夏綠蒂)
3.才女: 陳綺真、孫燕姿 (凱莉)
4.個性女:楊乃文、林曉培 (米蘭達)
一定有人反對順序說,不過我覺得那是因為受到市場open與demand的需求,例如說如果男生明目張膽說,「我只要艷女!」那麼一定會被公幹,因為這是一個還不open不成熟的市場,如果有女生說:「不會啊,我覺得我比較喜歡氣質女或艷女。」,那是因為他們了解男生demand的市場,女生有意識市場導向地改變自己。
除了對才女之外,對真正氣質好的女生我是往往也沒輒,kind, generous, and tender,那種受到愛的包圍而發自內心的善良。在他們面前,為了要作出市場區隔,我會特意變得很世故。(→真是幼稚)
雖然不能做好朋友,但其實我心裡是很喜歡也很羨慕這種好女生的,不然就不會剛開始候佩岑剛出來報午間新聞時,緊盯著電視不放,或是雖然不喜歡陳綺真,但是還是會想買他代言的牛仔褲或是專輯。(理想無限好啊,只是遠現實)
在聊天的時候我才發現最近有一個現象,不知道是不是腦袋為了吸收更多的新知,把舊的什麼記憶都忘光了,有時要很用力回想才想得出來,記不住回憶美好,只記得住knowledge, 我想要調整一下自己,不要老是故意走這種路線(4),但是必須要有大量的愛與appreciation稀釋淡化這個鹽滷成份,不然眼睛閉上,不代表就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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