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秀娟的邀請才有機會留下這麼值得紀念的事,本來想說是去陪跑,在高雄吃早餐的路上,還在討論要是我變成 「被撿的孤兒」要有什麼對策。
1) 跑到宿舍後就先休息等他們
2) 等他們跑完後再看我跑到哪,騎機車來接我
3) 21公里,平均一小時7公里,走路都可以一小時3-4公里了,其實不困難這類的話來安慰我。
然而,人的意志力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之前有去健身房跑的那一個禮拜,每次連五公里/1小時都跑不完,結果竟然3小時21公里跑完了。
雖然前一天就有探察場地,但沒想到我們把跑的路線想錯了,所以以為會先苦後樂,先上坡再下坡,宿舍在離終點4/3處,結果正巧完全相反。
帶著藍色的競賽組號碼牌,真是令人羞澀。我記得剛開始我們是在前面的,後來隨著秀娟、陳強、學弟消失在眼前後,後面就是一窩蜂平常看來有在練的阿公阿媽超越了,不久,我就應該變成最後一個了。
一路上,記得秀娟跟我說過宿舍大概在離終點4/3處,於是到了第一個休息給水站,於是過了宿舍沒多久,我就以為21公里到了,心裡還想,「還ok嘛!原來我挺得住的。」沒想到,我竟然看到了一個斗大的“5”公里,差點沒當場給他昏倒。但是心裡一直想,不可以當別人的拖油瓶,能跑多少是多少,於是又給他跑下去了。
印象很深跑到菲哥餐廳時是我開始有用走的,大概6公里吧,一走就發現原來後面還有人,一直陸陸續續追上,一開始是一位跟我一樣陪跑的太太,後來是二個穿著ING看起來的高手,然後是快步健走的外國人,啊,這時,我又開始燃起希望,原來我不是最後一名,如果我努力一點,搞不好可以倒數第三名,於是這時又過了三個給水站,來到了10公里。
10 公里過後,我發現了一個策略,就是不可以停下來,跑10步快走5步,下坡時跑快一點,手去帶腳跑,唱著火車快飛,而且10公里以後,呼吸就捉到了,身體就麻木了,這時應該是跑起來最後節奏的一段,而且中途又看到了一位伯伯、二位受傷的人和一個黃衣服的年輕人還有剛剛超過我的那幾位。
到了15公里是最痛苦的時候,因為我的髖骨非常痛,不曉得是不是下半身太胖了,但是奇怪的是,用跑的就比較不痛,但是用的走的就非常痛,於是這又讓我跑得比走得多,而且上坡超多,看到上坡我的感覺不是怕累,而是想到得用走的(跑也沒用,浪費體力),髖骨又會超痛。
雖然後來有救護人員看到很痛苦,問我要不要上車,可是,都跑著這了,上車不就沒意思了,要上也在5公里的地方就好上了,所以就“忍痛”拒絕了。本來我想就順順地跑完就好了,沒想到時間過這麼快,時間已經快到了(剩27分)。
裁判在最後三公里的地方看到我,覺得我應該有跑完的潛力,於是說如果我跑得到最後一個水站,就讓我跑完,在我旁邊鼓勵我邊騎摩托車,告訴我剩多少公里,幫忙請摩托車走開來開道,幫我拿手機和相機。還一直說什麼“你是最強的,對不對?”(超熱血的,傻眼…-___-#當時只覺得好丟臉)。總之,到了最後一個水站後,就剩二公里了,這時也不得已跑起來了,都幫你開道了,你還龜行,不就更丟臉了,這時我覺得我眼睛已經張不開了,但是卻聽到摩托車的的遊客、島民還有救護車,一起幫你加油,真的好感動!讓我決定下次一定要再來!
雖然是第一次,但卻開啟了日後想要挑戰體能極限的衝動,因為每做一次身體徹底性的破壞,就會有一種重生的感覺,血小板的承氧能力變強、肌肉線條拉長等等,雖然肉體很疲痛,但是精神卻會變得很好,我想這是許多人對於這樣的活動樂此不疲的原來吧!哈哈!下次在健身房,一定要一次就跑一個小時,不可以再裝弱了!
這次去跑步,好像又回到了以前練習時的單純,大吃大喝,不怕累,累了就睡,有時要跟對的人在一起才會有這麼容易而簡單的感動,不過,下次,一定要坐飛機,因為從臺北到高雄,再從高雄到臺東,屁股實在太痛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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