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今天的主題是野餐,但是因為我家的小人野餐不到十分鐘就吵著要去挖沙了,所以不好意思下野餐標題。這個每個禮拜停車的大安森林公園,自從改建之後還沒有來過。
小孩挖沙倒不是什麼新奇的活動,而是透過把小人丟鯊魚群之後的與人群互動的觀察。
例如:
很多是爸媽加長輩一群人帶來,所以有三四個台傭一起服侍小人。你就看到小人只要站著什麼都不需要動,不管是清洗、著衣、整裝、都是台傭一手包辦,從0歲到8歲。
或是真的完全把這裡當福隆海水浴場,甚至英國布萊頓天體營海灘,不管是清洗、著衣、整裝、都是一絲不掛,從0歲到8歲,從男生到女生。
或是明明知道要往虎山行卻忘了準備一套打虎裝,於是在小人偽裝成清沙之名,行玩水之實時,媽媽在後面暴跳如雷(我也有過)。
或是明明知道自己小人拿了別人的挖沙工具,當我派小人去取回刀劍時,裝聾作啞。
It doesn't matter.
我比較驚訝的是我的觀察失準。若沒有丟到鯊魚群中是不自知的。
瓜:「媽咪,那個妹妹拿了我的挖沙工具。」
我:「那你去跟他拿回來啊,就說:『這是我的請你還給我。』」
走過去的小瓜:「這是我的請你還給我」(然後就拿走了)
(小妹妹繼續跑過來又拿走)
瓜:「媽咪,她又拿走了」
(我還是出手了,跟他旁邊的大哥講)
瓜:「媽咪,那個姊姊拿走了我的挖沙, 我現在想用那個工具。」
我:「那你去跟他拿回來啊,說:『這是我的請你還給我。』」
走過去的小瓜:「這是我的,可以還給我嗎?」(然後立刻把手中的其他工具奉上給不認識的姐姐):「這個可以借你」
(從小就深諳學姐學妹制就是了…)
這時又有一個小男生來借挖沙工具。
男:「我可以借嗎? 」
我:「可以啊,等下記得拿回來就好了。」
(這時二瓜飛奔過去小男生那邊,然後回來)
二:「媽咪,我剛剛有跟那個弟弟說這是借你的,等下要還我們。」
以平常的觀察,一向在家懂得自我爭取的小瓜,我一直以為丟到鯊魚群中的時候,是比較沒問題的;反而是不懂爭取或是被我們保護好好的二瓜是比較需要擔心的。
沒想到,以後有可能過於在乎人際關係反而不敢直言的小瓜,才是我們需要注意的。
另外一件事是排盪秋千。週末假日的大安森林公園一向很滿,所以每次教會結束我們通常不會自投羅網,但是今天既然自投羅網了就很難不全額放送。挖完沙之後遊樂設施也是一定要巡禮一下的,不然一打二是很難脫身的。
這時小瓜吵著要坐盪秋千,二瓜要去溜滑梯,我只能讓小瓜自己去排,我顧二瓜,然後在看得到的地方看著排隊的小瓜。然後過了二十分鐘,換二瓜也吵著要盪秋千,我帶著二瓜去找她。
發現前面還有四個,而且排他前面的那個人換了,可想而知,她應該被插隊了。她排到最後開始很生氣地說:「怎麼這麼久。」
我:「我剛剛就跟你說了啊,你選擇要在人這麼多的時候排這個,那你就少了玩其他的機會,但因為你堅持,所以還是讓你排。」
瓜: 「可是也太久了吧。」
我:「因為你被插隊了,但我剛好沒看到,所以也沒辦法幫你;或是也許你一個小孩子在這裡排,人家其實不知道你在排隊。」
所以…我建議下次我們不要在人多的時候排隊玩盪秋千,或是回去再玩,這樣你玩的品質會比較好,我們才不會不開心。
這時小瓜已經被我說服放棄了,但是換二瓜來番了:「我一定要玩到盪秋千!」
其實這時我可以選擇拔走,因為已經至少按耐住了一個,另一個拖走就好了。但是我覺得我剛剛不應該放小瓜一個人排隊,而看另一排似乎前面排隊的人比較文明(不是阿公阿嬤帶,教小孩要數到100就要下來),應該頗有可為,於是還是讓他們排了,排到了一人只給他們盪50下,算是有溫到醬酒好的ending.
我想說的是,像我們這種還沒有上學、接觸的同儕同質性也是很高,其實丟到鯊魚群的訓練是必要的,只是應該要陪著他們,教他們怎麼做。
關閉小人專用帳蓬
好清新的野餐盒(我們家野餐都只準備零食的)
化工行買甘油自製泡泡水,很威啊!!
看大泡泡看得出神的二瓜,但後來還是不敵挖沙
隔壁剛好舉辦「晒嬰」活動,一排擺開拍照
後記:
小瓜一直堅持有跟圓圓野餐過,我一直在想在我們在okinawa只有在海邊挖沙哪裡有野餐,上次他們在大安森林公園野餐我們又沒跟到,後來他說有很多零食(這是小孩子的重點!!)、我們家的維尼熊野餐墊…
(拍頭)是一年前的情義擎天崗,當時兩隻小人腸病毒,人師還敢約牛鬼蛇神的我們陽明山野餐,一年後小人還記得你們的情義,也算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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