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認為一定要等settle down,之後再來寫一篇人妻生活開箱文,直到看了婚後第一場電影,三場展覽,去了賣場二次,陪外拍了一次,回娘家再也不用大包小包,吃了二次大餐,以至雞壇開始,我確定我回到了原來的生活了。


 


話說回到當初找房子的那段,中山北路五段,二房,20,已附沙發與冰箱,還能做些什麼呢?其實能做得不多。除了睡覺的地方之外,其餘的地方一個多月來都是一團mess, 一開始把所有書、紀念戰利品、衣服堆到小房間,直到半個月後,書櫃與拼裝木地板與活動衣架(first time purchasing in B&Q)進來,才解決了這房間的災難,於是我們有了起居室。又再花了半個月,電視、除濕機、微波爐(second time, all are Panasonic)進來&地毯,於是我們有了半個客廳,因為住的地方實在太小了,所以市售規格完全放不進來,又不肯妥協在文林路上隨便買,沙發沒有進來之前,都不算完成,沒有沙發的客廳就好像感恩節最後沒有火雞一樣奇怪(這是這禮拜要趕的進度),而我們第一次開始回家煮了第一鍋的味增湯,我們才有了廚房。


 


因為很忙,也覺得統一沒有進度表,EGFA先簽(事實上仍為同居未合法的狀態),其餘再說,所以一直拖,以至於每天都是蹲在地上,使用放在和室桌上的電腦,或是放在地毯上的電鍋或微波爐,哈比人倒也適應得習慣,但是沒有辦法躺在沙發上看Jenny借的<<Ugly Betty>>, 突然讓我熱切的想要擁有沙發與餐桌,而決定將進度加緊趕上。


 


硬體的部份處理完,接下來就是處理軟體的部份。其實我的求婚台詞是:「可不可以帶我回家」(極像流浪狗熱切的眼神),所以在婚前我最希望的事,其實就是有一天盲爺下班後,我們能一起坐人間兇器車回家,不用再像以前跨年完後,還要拖著疲憊的身心各自回家,然後隔天再約出來,放年假的時候更誇張,就天天約外面然後再天天各自回家, 我們對捷運的貢獻也是良多;一起出國時,一大早再也不用約在台北車站,少爺有爸媽接送,而我卻要一大早拖著行李坐計程車,或是星期日早上約禮拜,各自從家裡出發,往往因為我想睡就偷懶遲到,所以其實結婚理由很簡單:「我想要一起回家。」 所以婚後我也樂於實踐這個目標-就是在外面鬼混(誤,是認真加班)到盲爺下班再一起回家。


 


有一天我準時下班回板橋時,我突然發現,原來我好久沒有下班看到天還沒黑的傍晚了,原來下班的時候天不是一定是黑的,而是我已經又習慣了,而盲爺上班五年來應該沒看過幾次傍晚的天空吧(不是因為他盲,是忙),生活很快就被一堆鎖事充斥著,我必須要開始拿一小本子,隨時note 在甲地要辦什麼事,要從乙地帶什麼衣服,而且東西不能忘在哪,或是生活用品的套數要增加,才能因應在不同的地方都有得使用,腦筋要更清楚,塞下更多的東西,一天辦事的schedule要順過,準備出門的時間要縮短,流程要變簡單,不然沒法go fast and smoothly,或就會突然collapse, 生病待在一個地方就不想出門。為什麼會這樣,因為你會發現你有擴大的社群要交往與滿足,你要更注意細節與過程,因為你想要照顧到大家的感受與受到照顧,並且捷運、交通車甚至新光三越接駁車又這麼方便, 你找不到理由不這麼做,其實我覺得很滿足這樣的過程,只是有時覺得宅女的腦力與體力還沒趕得上來負荷。


 


Poll 民意調查是競合的好指標,讓這種動態的生活持續,減少抱怨,更加縮短了學習與適應的時間。例如,一鍋味增湯可以換一個盲鬼提早起床念書,即使貴為男子漢的我,切洋蔥還是會流淚;一個push bottom的洗衣動作可以換到一個聾子每天聽半小時英文,是相當值得的交易,我們就在不斷設法提高彼此民意調查當中競爭又合作,讓這種動態生活一直持續下去,life like a wheel, keeps going on and on, 就看怎麼讓它變得更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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