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十週就會注音跟四十年都不會的兩位,下面被蒙眼那位說:不關我的事!

 

據說最近考試結束很多父母開始針對沒有考100分檢討。

非常驚訝有這麼多怕犯錯的小朋友,原來是來自100分爸媽。面對尤其是剛上小一的小朋友,原來連作弊的意思可能都不見得太明白,只知道考不好爸媽會希望、阿公阿嬤會失望,姑姑會失望,安親班的老師會失望,我家的狗會失望,隔壁的阿嬌會失望(喂…會不會扯太遠),彷彿這人生中第一場戰役要是打得漂亮就不能哈哈哈佛或是史丹佛。

其實作業與考試對我來說最大的意義是,當球不再丟到小人眼前之後,家長了解到了孩子的弱點在哪,80/90/95/99/100其實都沒有太大的差別(但66大順之類的可能就有差別XD),所以也不會以考幾分物質獎勵/懲罰小孩。

舉例我從裡面看到小瓜目前學注音符號到現在最常犯的錯誤是--忘記加聲調符號,最容易弄混的是「ㄥ」「ㄣ」。

還有過程我發現小朋友對曾犯的「錯誤」很容易心魔化,就像每次打庫巴都掛在同一個地方卡關的一樣,意思就是可能剛開始錯了只是50%50%,下次同類型的問題再出現時,會直接繳械投降,除非你有集訓特攻過。

其實對我來說,以幼兒園時完全不會也沒有特別教,但上小一之後真的能在十週學會注音符號,我覺得已經很不簡單(很多40Y3M爸爸還是搞不清楚…尤其是盲字輩的),對於以後有助過渡識字就好了,我們應該用瑕不掩瑜的態度來看表現

我google 了一下,小一容混淆的注音其實是

1.  ㄨ碰上ㄅㄆㄇㄈ時,唸起來會是ㄨ但是其實沒有寫ㄨ →注音符號常犯錯誤說明

2.  二個三聲在一起時,第一個三聲會弱化寫成唸成二聲;同理,三個三聲就是前兩個唸成兩聲

3. ㄟㄝ 分不清→ㄟㄝ怎麼分明,一試就靈

4. ㄖㄌㄋ  捲舌的關係

5. ㄓㄔㄕ/ㄗㄘㄙ→ㄓㄔㄕㄗㄘㄙ怎分辨,祕訣在這邊

6. ㄜㄛㄡ 

給家長的信,小一教學事項

還有這個林麗春老師的注音符號問題解析→注音符號教學說明

我觀察了幾個老師教學的重點:

現在的課本不是像我們小時候按照順序背,而是一組聲韻一組聲韻配合小短文循序進來,後面再進來複合韻,尤其是直接記複合韻很受用。

讓小孩依照聲符、韻符與複合韻在貼在不同顏色卡紙上自行製作注音符號卡,它可以以桌遊或是排列組合的形式玩(誰去誰家玩之類的),並且每天的作業都要求要練習(賣鬧啊,活著回家時間都不夠了)

練拼讀與抄寫這種事當然也少不了(然後我們就會一直靠夭)

有一定量累積之後開始名詞看圖拼寫 

*列這些主要是希望協助有困擾的爸媽一起找到解套的方式。

小瓜也與我分享過像「ㄝ」她一開始也寫不出來,後來發現照筆劃寫真的比較容易記起來(哈哈,正好,以後寫國字就拿你自己的話來讀你的嘴)

最近在學完注音之後老師終於開始讓他們自己用注音抄聯絡簿,我本來也以為會很恐怖,結果還好。

我順道問了小瓜有人會沒抄到嗎? 沒抄到怎麼辦?會罰寫嗎? 據說老師會一大早公布在電子白板,抄完會再一個一個檢查提醒哪裡沒抄到而已(一個一個檢查…也太認真了)

因為剛好最近看到有人的家長的老師是漏抄一條罰寫50遍,讓我想起了過去因為上課愛講話罰寫100遍的恐怖回憶

當時,左撇子的我,選擇左右開弓寫罰寫,看到有早慧的同路人用寫複寫紙這招,真有種相見恨晚的感覺。

是說…這是什麼年代還有罰寫這種事!

野獸國的子民們不會因為罰寫就變人類好嗎? 

 

另外,我看大家往往非常用力討論的是注音符號而不是英文,可能因為私幼都有上英文,可能往往導師都教國語,所以比較多的注意與用力在國語。

昨天我們一起討論英文的大小寫, 我記得我小時候覺得「G」「Q」「R」的小寫「g」「q」「r」最不容易聯想。但跟我不同的是她的問題在於方向性,就像很多人會搞不清楚的「b」「d」肚子的方向。

她說「b」「d」不會搞錯,因為只要知道大寫的「B」「D」就會記得它的方向(耶?不對啊,D的肚子是相反的,應該是先記得B的關係)

但是以他搞錯的「c」「j」「s」的方向,我同理問他,那是因為大寫就搞不清楚了,小寫當然也就不知道(好像有道理)

小時候偶爾數讀寫數字,他就常常3跟5或7是寫反的,我們當時也不糾正他,時間久了他自然就會寫正確,我相信用到英文亦然(就讓老師的神聖的紅筆領你走向康莊大道吧)

大家常犯的錯誤是什麼呢?

 

最後,請別忘了他們才小一

每到星期一的時候,我總是累到翻掉。能看完功課撐著最後一口氣帶小人安全抵達家門就很了不起了,更不要說幫他們洗澡或是唸書。

隔天,我看著丟在浴室地上的已經被水溶解的畫筆與桌上買回來沒冰的牛奶,把小瓜叫過來看。

她突然爆哭了出來: 「我就真的很累嘛!」

想想,這句話應該是我想說的。

小瓜在週末三溫暖之後的Blue Monday下午還要打球,上床終於沒有掙扎地乖乖就範,這不是疲累的極致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atermelonilove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