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人 球的悲哀*註一

註一:籃球說:「我不要讓人家誤會我是足球。」

 

最近每天晚上10:00以後,我們家的電視只會出現兩種節目,兩個每天加班到10:00以後回來的弟弟,分別霸占摔角與SBL

 

昨天足協宗(小弟,曾為南港校隊)很感慨地說,我都不知道我是在看英格蘭超級足球聯賽(台啤教練被籃協裁判判技術性犯規-罰十萬、禁賽十場),還是超級籃球聯賽(Super Basketball League, SBL)了,開啟了以下的對話。

 

-----------------------第一階段,對職籃的定義-------------------------------

足協宗:「如果他們不是打職業的,為什麼要收門票?」

張小碧當時對這句話的疑義是:「因為水準不到職業,無可看性,故不可收取門票嗎?」

足協宗:「不是,是他們不承認自己是打職業的。」

張小碧:「不是打職業的?SBL不是打職業的嗎?」

足協宗:「他們是啊,從職籃元年就是這群人再換血,只是他們不承認自己是打職業的。」

張小碧:「那他們為什麼不承認自己是打職業的?」

足協宗:「因為他們覺得自己不需要受制於籃協(under在國家行政院體委會下的機構),要管又不出錢出力,他們派出來的裁判常常判得又有爭議,自己也可以弄一個SBL協。」

張小碧:「那你覺得對籃球而言職業的定義是什麼?可以有兼差嗎?」

足協宗:「比如說你一天工作八小時,對職籃而言,也應該一天練球八小時,至於以外的時間他們有什麼兼差那是個人的事,以前職籃門票收來的錢是20%留給職籃聯盟,主客場再6/4分,現在是不是用成績賽事分就不曉得了。」

張小碧:「企業除了企業形象與門票收入外為什麼要養球隊?」

足協宗:「一支球隊一年平均花3000萬養,對企業其實不是很大的支出,門票與轉播權利金,加上像台啤這種行銷好的,周邊的加值應該不少。」

 

----------------------------第二階段,對裁判的意見--------------------------

張小碧:「對裁判有爭議,那不會以後不要用籃協的裁判,自己去找就好了?」

足協宗:「籃協發的照又分ABC級,要從C級開始考,A級有判國際賽的資格,B級往往判像HBL這種賽事,目前是希望決策在SBL,籃協只是執行。」

張小碧:「如果球員對比賽的判決有意見時,是否可以採合議制的判定,或是對這個A級裁判長期以來的判決風格有爭議時,有沒有覆檢他們的管道?」

足協宗:「沒有,所以是天上皇。」

張小碧:「那BC級的教練判得就沒有爭議嗎?」(see整體的制度是否都有爭議)

足協宗:「HBL的水準,有裁判就好了,人愈打愈好時,看賽也會提昇。」

張小碧:「那NBA的裁判沒有這樣的問題嗎?」(see對照國外)

足協宗:「往往是比賽最後一刻critical的判決才有,而不是對裁判的範圍有爭議。」

 

-------------------------第三階段,結論篇--------------------------------

張小碧:「既然你對SBL的意見這麼多,為什麼還是要看?」

足協宗:「NBA裡諸神的動作都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得到的;SBL裡的球員就像平常在週圍練習的大哥哥一樣,動作不花俏卻有許多地方值得學習,就像陳信安這球有十分的價值,不過這像我們雖然是足協,踢人一樣照常給紅牌,所以雖然不爽籃協,不爽裁判,但是在遊戲規則還沒有改的情況下,大家還是要遵守遊戲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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