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思考上是一個很重要的數字


舉凡人三項,位一體,還有三戀,三人成眾等,都與三有關


從我的論文思維模式就可以看得出我是用以上來架構論文的。


 


題目:「國家管制媒體併購-美國時代華納併購案」


這當初是一個很投機的題目,沒想到歪打正著,所以證明,邏輯對了,即使是很陌生的東西,你還是有可能做得出來。這是我當初設立的三角型原圖,我想要做的論文,希望可以包含以下三項。


         媒體


 


國家          商業


媒體是興趣,不過是因為大量受到美國媒體文化的影響(例如美國電影、影集、流行…),還有覺得自己以後有可能從事媒體工作。商業是準備,因為想藉由寫論文更了解多一點商業模式運作。國家是道德,學了“理想”美國政府的以“制度”杜絕政治上下其手的模型,應該要好好應用一下。


 一切都是命


一開始還沒有這個模型時,一直亂搞一通,從本來時代創辦人Henry Luce的自傳<<時代之眼>>,開始讀(因為以前覺得時代雜誌很屌,舉凡看不懂的都覺得很屌,如CNN),想說做他對中國市場推廣與開發的影響力。但是果然看不懂就不會有感情,所以沒多久就放棄了。


但是後來其後有讀到時代與華納合併這段Steve Rose,於是又便去讀了<<傳媒大法師>>,簡直是為之一振,了解原來媒體都這樣搞的,雜誌跟電影綁在一起, 很好,有兩個我喜歡的成份了。但是這段已是過去的歷史,做了也沒搞頭,所以再看傳記後段又提到AOL與時代華納併購。


 AOL與時代華納併購這個case也有人做了,所以資料還算豐富,而且他被歸類在商管學院的研究範籌,論寫真正併購的討論,我一定寫不過商管所的,論寫法律層面的探討,我也一定寫不過法研所的,所以一定不能單純地定位在這兩者。


 不過這要裡要提一個後話,其實社會學科論文的生成本來就是比理論而不是比實際,鑽研了大半時間的一條法律,可能立委豬公大筆一揮,當場就變垃圾了,當初信誓旦旦地看好的某個合併,也可能最後跌破專家的眼鏡。一個小小的碩士論文,通常是做個案研究(case study)不然就是史料研究(historical study),除非大量大量地統計過後,才有可能做出合理性預測,不過沒人這樣搞的。



回過頭來說AOL與時代華納的合併相當引人注意的原因平面媒體想跟


網路與電視媒體綁在一起,就像每個單位都在搶界面一樣,就像中華電信與東森傳媒,電話與電視service provider兩大媒界打架(從這裡學到一個重要的商業概念:搶通路這個道理各行亦然,雜貨店VS大賣場,通路先搶好了,標準先定下來了,往後就戰無不勝)。時代華納有內容物(事實上華納也有界面)AOL當時有界面與顧客群。所以這樁婚姻看似即將幸福美滿。總之,劃時代的突破總是特別引人注意。


 不過當時年少不懂事,以為他們合併後,會變成大怪獸,也很焦慮地認為「糟了!這樣子以後媒體就會被攏斷。」(哈哈!一直以來就是在看被攏斷的媒體),所以就趕快拉國家進來管制他們一下。不要覺得媒體攏斷跟你沒關係,想想以後若是都只能看大爛國片或是蓬來仙島,如果要上網,如果要看好的節目,如果要打電話,要付出高額的代價(這點臺灣就很平民化),這樣知識的貧富差距就會越來越大。


當時依據三角型原理,美國政府管媒體的單位是FCC 管併購的單位 FTC,於是又回到那媒體併購是誰管?那麼就回到了討論一般認知媒體的本質是具有雙重的,賣什麼內容?賺什麼錢?與一般的企業有什麼不同。(這裡又投機了一點,想一次了解FCCFTC)。至於國家憑什麼管他們?因為這群人是由專業組成,總統提名,國會同意後任命,任命後可以制定遊戲規則。(suppose是總統制的國家,有人民代表的立法權同意),雖有行政權但不是隨政黨輪替的,也就是他們不用擔心阿扁下不臺。什麼時候出手?當然是危及到人民的憂關利益,所以只要有人民或團體反對且訴願,國家就得出手。(司法權)


 好啦!該要用的材料都準備好了,就準備下鍋了。菜色是,國家對媒體管制的拉距戰,其實當時心中也沒什麼定見,只是呢,老師說一定要選邊站,淡江傳播的老師當然是站在普羅大眾這邊,而不是媒體大亨,所以呢,就找出反合併的立場與理由。



所以就以鐵三角思去大火快炒,外行人不吃光看會覺得菜色豐富。至於內行人…sign~



當時AOL與時代華納合併沒有多久就泡沬化了(唉!甚至在讀過總幹事的厚黑金學後,就更強烈地認為 什麼泡沬化?根本當初就是假結婚真斂財!) 如果是我現在做,我就不會做當初的三角型(換位置要換腦袋) ,「理想無限好,只是遠現實。」



我會找出這對同床異夢的夫妻,之所以會離婚的理由:


1.            沒有坦誠相對或是婚前調查


2.            婚後沒有互相包容,以至於利益與文化喬不攏


3.            婚後還是要有金拳頭


 鐵三角成了金三角,變得很practical.


                      顧客


 


怨偶或佳偶             環境 



一加一之所以不會大於二,是因為一不是實在的一。但有了透明的實際情況,就不會成就一對怨偶,沒有財務吃緊的歲月催促,也不會草草上花轎,即便今天是實在的一,也有可能今非昔比,明日黃花。例如,在現今的媒體環境中,誰要坐大最可能?或是有可能利用一樁新的買賣一舉坐大;現今以併購來說,有缺什麼縫細?是有Niche或是有一拍即合的需求?有沒有什麼阻繞力(同業或政策)


 甚至,找成功的案例去印證是不是如同我的假設。


 銅鐵三角


 至於國家應該管到哪,就應該有另外一個銅鐵三角(銅牆鐵壁),甚至不見得應該寄放在國家那來敲響它


         市場獨占(價格/閱聽)


 


企業責任                                 逃漏稅


  管制合併一直有很多不同的聲音,但想想一如Noreena Hertz說的,當企業併購國家,雖有然有點聳動卻不誇張,你可以想像公民權可以去使力的空間會越來越少,對於本來情勢上的相對弱者,你給予他再多的權力也不為過。


 想法一直都會慢慢更完整,改變不見得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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